摘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一)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务名单(2019年6月25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汇川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一)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职务名单
(2019年6月25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
汇川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决定任命:
熊跃波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张红兵同志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职务名单
(2019年6月25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
汇川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任命:
贾 怒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勇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茂艳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梁 娟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周嵩松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陈 叠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 梦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钟 红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郭文书同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因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贾怒、杨茂艳、梁娟、周嵩松、王梦、王可、周朝晖、李占阳、吴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免去职务名单
(2019年6月25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
汇川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免 去:
杨 娅同志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免去职务名单
(2019年6月25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
汇川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免 去:
罗奕丹同志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严 静同志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兴会同志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二)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杨娅同志辞去区人大代表、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6月25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杨娅同志辞去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杨娅同志辞去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遵义市汇川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来源:聚焦汇川
编辑:蔡乾军 邱小芸
审核:冉世勇 赵应聪